支持贵州教育高质量发展!教育部印发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实施意见

创建时间:2022-05-07 09:31

教育部印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<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>推动贵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教发厅函﹝2022﹞12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大力支持贵州教育高质量发展。
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——

支持贵州到2025年,教育事业发展的短板弱项加快补齐,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,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,走出一条具有贵州特色的教育服务西部大开发新路;

到2035年,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,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,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。
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从七个方面支持贵州教育高质量发展——

一、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。支持把乡村教育融入乡村建设行动,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支持培养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。

二、推进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。每年支持8个以上县(市、区)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认定,2028年实现全覆盖。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,每年支持若干县(市、区)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。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。

三、深入推进省部共建“技能贵州”。支持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。支持建设1个产教融合型城市、5个以上在全国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融合联盟,培育50个以上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,创建10个以上集聚贵州高素质人才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产教融合示范基地,建成20个以上装备水平国内一流、产教深度融合的工程项目。

四、做强做大做特高等教育。支持新增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,设立大数据、工业、文化旅游类高校。加大对贵州省研究生、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倾斜和支持,稳步扩大贵州高校研究生培养规模。支持部属高校招生计划向贵州倾斜,加大“中西部协作计划”支持力度。统筹推进部省合建、省部共建高校工作,支持建设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教育部工程中心,支持培育前沿科学中心。

五、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。支持实施“强师工程”,加大“国培计划”“特岗计划”“优师专项计划”、师范生公费教育支持力度,3年内培训4500名乡村中小学校长、5年内培训9.2万名乡村教师。协调高水平师范院校结对帮扶贵州师范院校。帮助对民族、农村地区教师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,支持开展外语类教师培养培训。

六、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。高水平办好中国—东盟教育交流周。支持贵州高校与国外高水平院校举办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,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理工农医类硕士、博士。支持举办职业教育国际论坛、中国—东盟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。支持贵州高校参与中欧“双元制”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。

七、支持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。支持发展“互联网+教育”,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。支持开展省级教育资源数字化试点、省级教育数字化治理试点。到2030年,实现全省教育资源数字化全覆盖,全面构建教育数字化治理体系。

为保障各项支持措施落实落地,教育部在《实施意见》中明确建立部省联席会商机制,共同研究解决贵州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困难问题,并将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在基础教育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、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,支持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;用好用活对口支援、结对帮扶、东西协作等工作机制,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支持提升贵州教育整体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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